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委托别人去办房产证费用谁出”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房产证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在委托他人办理时,您需要出具委托公证书(在公证处办理)以及您的身份证,同时,受托人也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这是为了确保办理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接下来,关于费用问题,根据《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是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缴纳的。在您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您作为不动产的登记申请人,应当承担这笔费用。
具体来说,不动产登记费是按件定额收取的,即您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个不动产权利事项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这笔费用中包含了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如果您需要核发多本不动产权属证书,那么从第二本证书起,还需要额外支付工本费。
此外,该通知还明确了一些免收、减收不动产登记费的情形。例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或者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可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但这些情形并不适用于您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的情况。
综上所述,当您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时,相关的费用(包括不动产登记费和可能的工本费)应当由您作为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来承担。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流程和费用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