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斑马线红绿灯没有下车推行撞上的算谁的责任”这一问题,责任认定需依据具体情形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核心在于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机动车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形: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若机动车在斑马线红绿灯处未履行减速、停车让行的义务,与正在斑马线上正常通行的行人(包括推行非机动车的行人)发生碰撞,机动车一方通常需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 具体分析:例如,在城市道路的路口,行人已按红绿灯指示进入斑马线推行非机动车行走,而机动车为抢时间快速通过,未充分观察周围环境,导致撞上行人,此时机动车驾驶员应负主要责任。
行人承担一定责任的情形:
- 特殊情况分析:虽然行人在斑马线享有优先通行权,但若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也可能需承担责任。如行人在绿灯准备通行时突然折返,或在斑马线上奔跑、嬉戏打闹,导致机动车驾驶员来不及反应而发生碰撞,行人因自身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关联,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行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通常也不能完全免除责任,但可根据行人过错程度适当减轻其责任。
- 针对本题的具体分析:若行人在斑马线红绿灯处未下车推行非机动车,而是骑行通过,且此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如当地有明确规定斑马线需下车推行),同时该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那么行人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但具体责任比例需结合事故现场情况、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等因素综合判断。
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形:
- 责任认定与法律适用:在极特殊情况下,若行人按规则通行(包括下车推行非机动车),机动车也严格遵守了减速、让行等规定,但因突发的机械故障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车辆失控撞到行人,此情况属于意外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责任认定的综合判断与程序:
- 综合判断:最终的责任认定应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调查取证结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实际操作中,会综合考虑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言等多种证据来还原事故真相,确保责任划分的公正性与准确性。
- 责任认定程序:包括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综合判断与事故认定书出具等步骤。若对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与建议:
- 发生交通事故后,涉事双方应保持冷静,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工作,包括调取监控录像、提供目击证词等,以便更准确地确定责任归属。
- 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应依法行事,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对事故责任认定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