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送起诉前必须传讯吗-储博刚律师|法行宝
2026-02-14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移送起诉前,并非必须传讯犯罪嫌疑人,但传讯是常见且重要的程序环节。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并未强制规定移送起诉前必须传讯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核心条件是侦查机关认为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且法律手续完备。法律并未明确要求移送前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因此传讯并非法定必经程序。

  2. 传讯在实务中的常见作用

    • 核实证据与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可能通过传讯进一步核实证据(如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的矛盾点),或补充完善证据链条(如调取新物证、书证)。
    • 告知权利义务:传讯时通常会向犯罪嫌疑人送达《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明确其有权委托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权利,确保程序合法性。
    • 固定最后陈述:部分案件中,侦查机关可能通过传讯记录犯罪嫌疑人对案件的最终态度(如认罪、悔罪或辩解),为后续起诉或量刑提供参考。
  3. 未传讯不影响移送起诉的合法性
    若侦查机关已通过其他方式(如讯问笔录、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且符合移送起诉条件,即使未再次传讯犯罪嫌疑人,仍可依法移送。但若关键证据存在瑕疵(如供述矛盾、物证来源不明),未传讯可能导致证据审查不通过,需补充侦查。

  4. 犯罪嫌疑人的应对建议

    • 主动配合程序:若收到传讯通知,应按时到场并如实陈述,避免因拒不到场被强制传唤或影响量刑情节。
    • 审查证据合法性:传讯时可要求核对讯问笔录内容,确认无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取证情形,必要时可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 及时委托辩护人:若案件即将移送起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通过阅卷、会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案情,制定辩护策略。

总结:传讯并非移送起诉的法定前提,但实践中常作为证据核实、权利告知的环节。若您或家人涉及刑事案件,对程序合法性或证据问题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