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诊疗义务致患者损害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孙大庆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医疗纠纷

未尽诊疗义务致患者损害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主要依据过错责任原则,特定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以下是对这三种归责原则的详细解析:

  1. 过错责任原则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含义与应用: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框架,即“有过错,有责任”。患者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如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等。例如,若医生手术操作失误导致患者损害,患者需证明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含义与应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对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旨在保护患者权益。在上述法定情形下,患者无需再证明医疗机构过错,而由医疗机构承担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若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医院拒绝提供病历资料,即可推定其有过错,除非医院能证明自己无过错。
  3. 无过错责任原则(特定情况下的严格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向相关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或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 含义与应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特定情况,即无论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只要其产品或服务存在缺陷并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就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种更为严格的责任制度,强调了对患者权益的全面保护。例如,若患者因使用有缺陷的医疗器械而受到损害,即使医疗机构在采购或使用过程中无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建议:

  • 对于患者而言,在遭遇医疗损害时,应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资料、诊疗记录、医疗费用单据等,以证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并证明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若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可依法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应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确保诊疗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应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等诊疗记录,以备不时之需。在面临医疗纠纷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和鉴定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

可能法律后果:

  • 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并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 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无过错,但患者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输入不合格的血液而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在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首先明确损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然后确定适用的归责原则。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