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过期 怎么办-杨杰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合同纠纷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发现供应商的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过期,应当立即暂停合同签订流程,并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合规性并降低法律风险:

  1. 暂停合同签订,要求供应商更新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九条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若证书过期,产品可能被视为不符合法定要求,采购人有权暂停合同签订,并书面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更新证书(通常不超过30日)。若供应商未能更新,采购人可依法解除合同或选择其他合规供应商。

  2. 核查产品实际节能性能,评估风险
    即使证书过期,若产品实际符合节能标准(如通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行业公认技术参数),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并咨询当地节能主管部门或认证机构确认产品合规性。但需注意:证书过期本身已构成形式违法,即使产品实际合规,采购人仍可能面临行政监管风险(如被责令整改),因此优先以证书有效性为准。

  3. 修改合同条款,明确责任划分
    若决定继续合作,需在合同中增加以下条款:

    • 供应商承诺产品符合最新节能标准,并承担因证书过期导致的行政处罚、产品召回等全部责任;
    • 约定违约金或赔偿条款(如合同金额的10%-20%),以约束供应商及时更新证书;
    • 明确采购人有权在证书过期期间暂停付款或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 向监管部门报备或咨询(可选)
    若项目涉及公共利益或金额较大,可主动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报备情况,说明已采取的核查措施及后续计划,以降低被认定为“明知违法仍采购”的风险。

风险提示:

  • 若采购人未暂停合同且产品实际不符合节能标准,可能面临《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若因证书过期导致产品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可能需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最终用户的赔偿)。

建议行动顺序:

  1. 立即书面通知供应商暂停合同;
  2. 要求供应商3日内提供更新后的证书或补充证明材料;
  3. 同步咨询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确认产品合规性;
  4. 根据反馈结果决定是否修改合同或终止合作。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证书过期时长、产品类型、合同金额等),可提供更多信息以便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