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受理费怎么算-许昕律师|法行宝
2026-02-09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受理费的计算主要依据案件类型及标的额来确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离婚案件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元至300元案件受理费。若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的比例交纳。例如:

    • 财产总额15万元:案件受理费为50-300元(基础费);
    • 财产总额50万元:案件受理费为50-300元(基础费)+ (50万-20万)×0.5% = 基础费+1500元。
  2. 其他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如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纠纷,继承纠纷等,案件受理费按非财产案件标准收取,通常为每件50元至100元。若案件涉及财产争议(如遗产分割),则参照财产案件标准计算:

    • 财产争议金额≤1万元:每件50元;
    • 1万元<金额≤10万元:按金额×2.5%交纳;
    • 金额越大,比例逐步递减(具体比例可参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补充说明:

  •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的,按责任比例分担。
  • 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如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若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案件受理费可减半收取。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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