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法里规定低报税的责任人有哪些-陈慧研律师|法行宝
2026-02-09 经济纠纷

在海关法中,低报税的责任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这是最直接的责任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即货主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如实向海关申报货物的价格、数量、种类等信息。如果故意低报价格以逃避关税,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补缴税款、罚款,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2. 报关企业或报关人员
    如果报关企业或报关人员在代理报关过程中,明知或应知委托人低报价格而仍为其办理报关手续,将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海关有权对报关企业进行处罚,包括暂停报关资格、罚款等。

  3. 运输工具负责人或承运人
    在某些情况下,运输工具的负责人或承运人如果参与或协助低报税行为,也可能被追究责任。例如,如果承运人提供虚假单证或协助隐瞒货物真实情况,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4. 其他协助低报税的第三方
    如果其他第三方(如中间商、物流公司等)协助或参与低报税行为,也可能被视为共同违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后果:
低报税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业务资格等)和刑事处罚(如走私罪)。具体责任需根据行为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及主观故意等因素综合判定。

建议:
如果涉及进出口业务,务必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因低报税引发法律风险。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中的合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