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的诊断报告书必须盖章,这是其具备法律效力的核心要件。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效力来源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34条,司法鉴定文书需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公章。诊断报告书作为伤残鉴定的核心依据,若未盖章则可能被认定为证据形式不合法,导致在诉讼或理赔中被排除适用。
盖章的双重作用
特殊情形处理
建议:收到报告后务必核对公章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备案编号),若发现未盖章、盖章模糊或与鉴定机构名称不符,应立即联系鉴定机构补正,避免后续程序受阻。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场景下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