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还能和解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6-02-07 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二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达成和解。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这一条款虽然主要针对一审程序,但二审程序作为诉讼程序的延续,其基本原则和精神同样适用。在二审过程中,如果案件属于可以调解的范围,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达成和解。
    • 此外,即使案件不属于可以调解的范围,双方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撤诉。这种和解并不直接涉及法院的调解程序,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法原则。
  2. 和解的效力:

    •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达成和解,并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撤诉条件的,会裁定准许撤诉。撤诉后,原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
    • 和解协议一旦达成并履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和解协议的合法性: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法院的审查:即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撤诉,法院仍然会对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和解协议违法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会不予准许撤诉。
    • 和解的自愿性:和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和解协议是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订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和解协议。
  4. 和解与调解的区别:

    • 调解: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结案。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和解:则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可以申请撤诉结案。和解协议虽然也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其效力来源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法原则,而非法院的调解程序。

建议:在行政诉讼二审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希望达成和解,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确保和解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