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侵权是无过错责任还是过错责任-孙永旭律师|法行宝
2026-02-01 侵权纠纷

动物侵权的归责原则需分情况讨论,一般情况下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动物园动物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对动物潜在危险性的严格管控,以及对受害人权益的充分保护。

应用要点:

  1. 无过错责任:无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2. 免责事由:如果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例如,被侵权人主动挑逗动物导致受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据此减轻或不承担责任。

举例说明:

假设某家庭饲养的狗在小区内咬伤了邻居,无论狗主人是否尽到了管理职责,狗主人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邻居是主动挑逗狗导致被咬伤,那么狗主人可以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

二、动物园动物侵权责任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实际上体现了过错推定责任的原则。

应用要点:

  1. 过错推定责任:法律首先推定动物园存在过错。当发生动物致害事件时,动物园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
  2. 免责事由: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其对动物的饲养、管理等方面不存在疏漏,如设置了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施、对动物进行了合理的看护和管理等,那么动物园就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举例说明:

假设游客在动物园正常游览时被老虎抓伤,如果动物园能够拿出证据,如监控录像显示防护栏符合安全规范且无损坏、工作人员按时巡逻等,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那么动物园可能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如果游客是因为擅自翻越围栏或挑逗动物而受伤,那么游客自己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特殊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1. 因第三人过错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一规定确保了受害人在遭受损害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同时也明确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分担。

  1. 遗弃、逃逸动物的责任承担:

对于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这同样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责任承担: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不存在免责事由,这也是无过错责任的一种体现。

总结与建议:

动物侵权的归责原则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一般情况下,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动物园动物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同时,受害人和第三人的过错也可能对责任的承担产生影响。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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