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放年假不带薪可以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明确规定,职工在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后,是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的。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职工在休年假期间,应当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进一步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实无法安排职工休年假,或者需要跨一个年度来安排年休假,那么这必须征得职工本人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安排职工休年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少于职工应休的天数,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300%的工资报酬中,已经包含了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然而,也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了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为本人的原因,并且书面提出了不休年休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而不需要额外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放年假不带薪是不可以的,除非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并保障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权利,合理安排年休假,并确保职工在休年假期间能够享受到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规定,职工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