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质疑函甲方盖章有效吗-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6-01-28 行政纠纷

政府采购质疑函中甲方盖章是否有效,需分情况讨论:

  1. 质疑函的提交主体与盖章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质疑函应由供应商(即参与采购活动的主体)提交,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质疑函由甲方(采购人)盖章,则不符合法定主体要求,该盖章行为本身不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质疑是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过程或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甲方作为被质疑对象,无权以自身盖章确认质疑内容。

  2. 甲方盖章的可能情形及后果

    • 情形一:甲方主动盖章确认质疑内容
      若甲方误在质疑函上盖章,可能被视为对质疑事实的认可,但此行为不改变质疑函的法定效力。供应商仍需按程序提交质疑函,财政部门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审查质疑内容,而非仅依据甲方盖章。
    • 情形二:甲方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后,自行再盖章
      此行为可能引发争议。若甲方意图通过盖章干预质疑处理,可能涉嫌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原则。供应商可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并坚持按法定程序提交质疑函。
  3. 质疑函的有效要件
    除供应商公章外,质疑函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方为有效:

    • 明确质疑项目及编号、质疑事项及依据;
    • 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
    • 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提供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合同、录音录像等)。
      示例:若供应商因采购文件条款违法提出质疑,需在质疑函中引用具体法律条款,并附采购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据。
  4. 甲方盖章的潜在风险
    若甲方在质疑函上盖章,可能被解读为对质疑事项的“自认”,在后续投诉或诉讼中可能承担不利后果。例如,在财政部门调查中,甲方盖章可能被视为对质疑事实的确认,增加其举证责任。

建议:

  • 供应商应严格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交质疑函,确保主体适格、内容完整、程序合法,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质疑被驳回。
  • 甲方应避免在质疑函上盖章,若需回应质疑,应通过书面说明或答辩状形式提交,而非直接在质疑函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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