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没有银行谅解书怎么办-黄海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经济纠纷

若骗贷行为已进入司法程序且未取得银行谅解书,需根据案件阶段和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针对性措施,核心方向包括争取从轻量刑、完善辩护策略及履行退赔义务。以下从不同阶段展开说明:

一、刑事案件未立案阶段:主动退赔+沟通谅解

若银行尚未报案或公安机关未立案,立即全额退赔骗贷本金及利息是关键。根据《刑法》第193条,骗取贷款罪的立案标准包括“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若能在立案前退赔,可消除“重大损失”这一核心要件,甚至可能避免刑事立案。
操作建议:

  1. 联系银行信贷部门或风控部门,明确退赔金额(包括本金、利息及可能产生的罚息);
  2. 书面承诺退赔计划(如一次性退赔或分期退赔),并保留转账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
  3. 同步委托律师与银行沟通,说明退赔意愿及家庭困难等情节,争取出具《谅解书》或《情况说明》,降低后续刑事风险。

二、刑事案件已立案但未移送检察院阶段:争取不批捕或取保候审

若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需重点争取不批准逮捕或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可能判处轻刑(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取保候审。
操作建议:

  1. 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强调退赔进展、初犯偶犯、认罪态度等情节;
  2. 若公安机关未同意取保,可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通常为立案后7日内),向检察院提交《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无逮捕必要”(如已退赔、无逃匿风险等);
  3. 若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续仍可在审判阶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三、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或量刑建议从宽

若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需争取不起诉决定或量刑建议从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且退赔的嫌疑人,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操作建议:

  1. 委托律师阅卷,全面分析案件证据(如贷款材料真实性、银行损失计算方式等),寻找辩护空间(如主观恶性小、贷款用途合法等);
  2.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配合检察院提出从宽量刑建议(如缓刑或单处罚金);
  3. 若检察院拟提起公诉,可提交《量刑协商意见书》,重点强调退赔、谅解(即使未取得书面谅解,也可通过银行口头谅解或退赔凭证佐证悔罪态度)。

四、案件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争取缓刑或轻判

若案件已开庭审理,核心目标是争取缓刑或最低限度量刑。根据《刑法》第72条,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罪表现且无再犯危险的犯罪嫌疑人可适用缓刑。
操作建议:

  1. 委托律师提交《辩护意见书》,重点论证“社会危害性小”(如贷款未用于违法活动)、“退赔及时”(减少银行损失)、“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等情节;
  2. 申请法院通知银行出庭说明损失情况,若银行确认损失已弥补,可进一步降低量刑幅度;
  3. 若家庭困难(如需抚养老人、子女),可提交相关证明,争取从轻处罚。

关键提醒:退赔义务贯穿全程

无论案件处于哪个阶段,退赔本金及利息是法定义务,也是从轻量刑的核心依据。即使未取得银行书面谅解书,只要退赔到位且认罪认罚,法院仍可能根据《刑法》第67条(自首)、第72条(缓刑)等条款从宽处理。

若您或家人涉及骗贷案件,建议立即委托律师介入,根据案件阶段制定针对性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