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中重复计量违反什么规定-马占锦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合同纠纷

工程结算中重复计量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取决于工程是否经过招投标程序。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 法律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在工程结算中,重复计量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因为它涉及对同一工程量的多次计算,从而可能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 法律后果:如果因重复计量导致工程款支付过多,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返还多付的款项,并可能要求承包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 违反建设工程合同规定:

    • 法律背景: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重复计量可能构成对合同约定的违反,特别是当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量的计算方式和结算程序时。
    • 具体条款: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没有直接提及“重复计量”的条款,但根据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以及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可以推断出重复计量可能构成对合同约定的违反,特别是当它导致工程质量或价款支付出现问题时。
    • 法律后果:发包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多付的款项、赔偿损失等。
  3. 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法律背景:如果工程经过招投标程序,那么重复计量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该法旨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具体条款: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没有直接提及“重复计量”,但根据该法关于“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规定(第三十三条),可以推断出重复计量可能构成弄虚作假的行为,特别是当它被用作获取中标或增加工程款支付的手段时。
    • 法律后果:如果重复计量被认定为弄虚作假行为,那么承包方可能面临中标无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

  • 对于发包方而言,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应仔细审核工程量计算书和相关凭证,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如果发现重复计量的情况,应及时与承包方沟通并要求其进行更正或说明。
  • 对于承包方而言,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工程量或价款支付方式,应及时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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