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隐匿收入 不列收入 进行虚假申报 适用法律-林威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经济纠纷

纳税人隐匿收入、不列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的行为,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行政法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刑事法律责任:

    • 若纳税人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处理。该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此外,如果纳税人已经因为偷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偷税的,也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行动建议:

  • 对于纳税人而言,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如实申报收入,按时缴纳税款,避免任何形式的偷税行为。
  • 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存在偷税行为,应及时向税务机关举报,以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若因偷税行为已面临税务机关的调查或处罚,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