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诈骗用的银行卡卡主可以被追究责任吗-柳向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刑事辩护

诈骗用的银行卡卡主是否可以被追究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 卡主主观明知并参与诈骗活动

    • 法律定性:若卡主明知他人利用其银行卡实施诈骗犯罪,仍提供银行卡并协助转账、取现或提供其他帮助,则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实务要点:卡主是否“明知”是认定共犯的关键。司法实践中,若卡主与诈骗分子存在事前通谋、多次提供银行卡、获取高额报酬或参与分赃等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明知”。
  2. 卡主主观不明知,但存在过错

    • 法律定性:若卡主因疏忽大意(如未妥善保管银行卡、随意出借或出售银行卡)导致银行卡被用于诈骗,但主观上无诈骗故意,一般不构成诈骗罪共犯。但可能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信用惩戒(如限制银行卡使用)。
    • 例外情形:若卡主出借、出售银行卡的行为情节严重(如涉及多张银行卡、金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根据该条款,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实务建议:

  • 卡主角度:若银行卡被用于诈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明银行卡被盗用或出借的经过,并配合调查。若存在过错,应主动退赔违法所得,争取从轻处理。
  • 被害人角度:若因诈骗遭受损失,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同时联系银行冻结账户,减少损失。
  • 预防措施:公众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不随意出借、出售银行卡;发现银行卡异常使用(如非本人操作的转账、消费)时,应立即联系银行并报警。

总结:诈骗用的银行卡卡主是否被追责,取决于其主观明知程度及行为性质。若卡主明知并参与诈骗,可能构成共犯;若主观不明知但存在过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帮信罪指控。建议公众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疏忽或贪利而涉案。如有具体案件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