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场所播放音乐侵犯广播权还是表演权-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知识产权

结论:商业场所播放音乐,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属于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的情形,可能同时侵犯表演权和广播权,具体取决于播放的方式和场景。

详细分析:

  1. 表演权:

    • 定义: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这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如通过音响设备播放录音制品)。
    • 商业场所播放音乐的情形:在商场、餐厅等营业场所,若通过音响设备播放未经授权的背景音乐,这种行为属于机械表演,即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因此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2. 广播权:

    • 定义: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的权利,以及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还包括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 商业场所播放音乐的情形:如果商业场所通过广播系统(如内部电台、网络广播等)播放音乐,且该广播系统向公众开放或能够被公众接收,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广播权。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商业场所播放音乐主要是通过音响设备直接播放录音制品,而非通过广播系统,因此更侧重于侵犯表演权。但若播放方式涉及广播或转播,则广播权也可能被侵犯。
  3. 不构成侵权的特殊情况:

    • 合理使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教学、科研、新闻报道等,为了说明问题或报道时事新闻而不可避免地播放相关音乐作品,可能构成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但商业场所播放音乐通常不属于这些情形。
    • 法定许可:对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虽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需按规定支付报酬。然而,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不适用于一般的商业场所。
  4. 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

    • 法律责任:若商业场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播放音乐,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 风险防范:为避免侵权风险,商业场所应确保已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或使用公有领域的歌曲。在不确定版权情况时,应及时与相关版权方联系获取合法授权或许可。

举例说明:

  • 假设一家餐厅未经授权播放了某流行歌曲作为背景音乐,这种行为主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表演权,因为餐厅是通过音响设备直接播放录音制品。
  • 如果这家餐厅通过其内部电台向顾客播放音乐,且该电台的信号能够被餐厅外的公众接收,那么这种行为可能同时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和广播权。

建议: 商业场所在播放音乐时,应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已获得合法的授权或许可。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