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抵扣赡养老人的标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最新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已经有所提高。具体来说:
扣除标准提高: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由原先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了每月3000元。
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区别:
- 如果您是独生子女,那么您可以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那么您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这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实施时间:
- 这一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申报与享受:
- 如果您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了2023年度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自9月份起,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 如果您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您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注意事项:
- 请您确保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新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