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人将贿赂款据为己有是诈骗罪吗-翟芳桐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刑事辩护
  1. 结论概述 中间人将贿赂款据为己有的行为,可能构成侵占罪、诈骗罪、介绍贿赂罪或行贿罪、受贿罪的共犯,具体构成何种罪名,需结合中间人的主体身份、行为时的主观故意、行为过程及案件的具体情节来判定。

  2. 详细分析

    • 侵占罪角度:

      • 如果中间人是受行贿人委托传递贿赂款,但并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在拿到贿赂款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并将其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通常1万元以上,不同地区可能有差异),拒不退还,那么这种行为就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 诈骗罪角度:

      • 若中间人从一开始就怀有非法占有目的,欺骗行贿人说会帮忙向受贿人传递贿赂款,但实际并未传递而将款项占为己有,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诈骗罪。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各地标准有所不同)。
      • 特殊情形:如果行贿人是自愿将贿赂款交给中间人处理,并对中间人可能截留部分款项有所认识或默许,那么中间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诈骗罪。
    • 介绍贿赂罪角度:

      •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这包括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若介绍的贿赂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或存在特定严重情节,如多次或为多人介绍贿赂、向党政领导或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等,均可能构成此罪。
      • 对于构成介绍贿赂罪的,法律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若在被追诉前能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 行贿罪或受贿罪的共犯角度:

      • 如果中间人本身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与行贿人沟通好传递贿赂款,过程中将部分或全部贿赂款据为己有,可能认定为受贿罪的共犯。同样,如果中间人与行贿人或受贿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和行为,也可能构成行贿罪或受贿罪的共犯。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行贿罪则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3. 综合建议

    •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特别谨慎考虑贿赂行为本身的不法性。具体构成何种罪名,应依据中间人的主体身份、行为方式、主观故意以及案件的具体情节进行综合判断。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向司法机关提供。
    • 此类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证据认定,建议您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我能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