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为别人揽工程 商人该如何处理-张勇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合同纠纷
  1. 商人应立即停止与该公职人员的此类不当合作:利用职权为他人揽工程属于典型的权力寻租行为,可能涉及行贿、受贿或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商人若继续参与,不仅自身可能面临刑事风险(如行贿罪),还会导致工程合同因违法而无效,最终遭受经济损失。

  2. 商人需主动梳理已发生的合作细节:

    • 合同层面:检查与该公职人员或其关联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确认是否存在显失公平、利益输送等条款。若合同因违法而无效,需提前评估合同终止后的责任分担(如已支付的款项、已完成的工程量等)。
    • 资金往来:整理与该公职人员或其指定第三方的资金流水,区分正常业务往来与可能构成行贿的款项。若存在大额异常转账、现金交易或无合理事由的赠与,需立即停止并准备说明材料。
    • 沟通记录:保存与该公职人员的聊天记录、邮件、通话录音等,这些材料可能成为后续证明行为性质的关键证据。
  3. 商人应评估自身法律风险并采取补救措施:

    • 若尚未被调查:可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宽处理。根据《刑法》第389条,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 若已被调查:应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避免隐瞒或伪造证据。同时,可委托律师协助梳理证据链,争取认定“被索贿”等从轻情节(根据《刑法》第389条,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4. 商人需防范未来合作中的合规风险:

    • 完善内部合规制度:建立工程承接的审批流程,明确禁止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并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合规培训。
    • 引入第三方监督:在合作中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对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合规审查。
    • 避免利益关联:拒绝与公职人员或其亲属设立关联公司,或通过其指定第三方承接工程,防止被认定为“利益输送”。
  5. 若工程已开工,商人需谨慎处理后续事宜:

    • 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方:若合同因违法可能被撤销,继续施工可能导致更大损失。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合同效力问题。
    • 协商解决方案:与发包方协商终止合同或重新签订合法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若发包方拒绝协商,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但需注意保留证据以证明自身无过错。

总结:商人面对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揽工程的行为,应首先停止合作,梳理已发生的合作细节,评估法律风险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完善未来合规制度。若工程已开工,需谨慎处理后续事宜,避免损失扩大。如有具体案件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