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人只要申请司法救助就需要免交诉讼费吗-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行政纠纷

结论:残疾人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人并非只要申请司法救助就必然免交诉讼费,而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即他们必须同时是残疾人且无固定生活来源,才能申请免交诉讼费。

详细分析:

  1. 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

    •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若符合“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这一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这意味着,仅当当事人同时满足“残疾人”和“无固定生活来源”两个条件时,才能申请免交诉讼费。
    • 举例来说,如果一位当事人是残疾人,但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如退休金、租金收入等,那么他就不符合免交诉讼费的条件。同样,如果一位当事人无固定生活来源,但并非残疾人,也不符合这一特定情形的免交条件。
  2. 其他免交诉讼费的情形:

    • 除了“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这一情形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还规定了其他几种可以免交诉讼费的情形,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以及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 这些情形与“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是并列关系,而非包含关系。即,即使当事人不符合“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条件,但如果符合其他情形之一,也有可能获得免交诉讼费的救助。
  3. 申请司法救助的注意事项:

    • 当事人在申请司法救助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足以证明其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应在起诉或上诉时一并提出,以确保法院在审理案件前能够充分考虑并作出决定。
    •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建议与后果:

  • 建议: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符合免交诉讼费的条件,建议在起诉或上诉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并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 后果: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当事人可能需要自行承担诉讼费用,这可能会给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带来额外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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