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是劫持航空器罪。具体内容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此罪侵犯的客体是航空器的安全,这里的航空器包括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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