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逃逸会明确写在责任认定书上,但前提是事故中确实存在逃逸行为。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逃逸行为存在时
逃逸行为不存在时
如果事故发生后,危险驾驶的当事人没有逃逸,而是积极留在现场配合处理,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自然不会提及逃逸。此时,责任认定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相关证据等因素,对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划分。比如,两辆危险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但双方都及时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等待交警处理,那么交警会根据双方的驾驶行为、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责任,而不会涉及逃逸的认定。
特殊情况
如果事故发生后,存在当事人涉嫌逃逸但事实尚未查清的情况,交警部门会先在事故认定书中载明“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该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正在调查”等类似内容。待逃逸事实查明后,再制作补充说明附在原事故认定书之后,或者重新制作事故认定书。例如,在某起事故中,一方当事人称自己是因为有紧急情况需要处理而暂时离开现场,并非逃逸,但另一方当事人坚称其是逃逸。在这种情况下,交警会先在认定书中注明相关情况正在调查,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如查看监控视频、询问证人等,确定是否为逃逸行为后,再对认定书进行补充或重新制作。
建议:在遇到危险驾驶相关事故时,无论是否涉及逃逸,都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工作。如果存在逃逸情况,要及时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交警部门能够迅速查明事实并作出公正的责任认定。如果你有危险驾驶罪逃逸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