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已立案还可强制执行吗-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6-01-12 行政纠纷

再审已立案的情况下,原判决、裁定是否可强制执行需分情况讨论:

  1. 一般原则:不停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3条(原第20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这意味着,在法院作出再审决定或裁定中止执行前,原生效裁判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例如,若甲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向乙支付货款,即使甲申请再审,乙仍可在再审立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的财产。

  2. 例外情形: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 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若法院院长发现本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或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且案件不属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特殊类型(此类案件可不中止执行),法院会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
    • 检察院抗诉或检察建议:若检察院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法院决定再审的,通常也会裁定中止执行。
    • 当事人提供充分证据:若当事人能证明原判决可能存在错误且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法院在审查后可能裁定中止执行。
  3. 执行后的法律后果
    若再审最终判定原判决错误,因强制执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被执行人;若财产无法返还,则需折价补偿。例如,若甲被强制执行了财产,但再审后判决甲无需支付货款,则乙需返还甲的财产或折价赔偿。

实务建议:

  • 若您作为申请再审方,担心对方强制执行,可向法院提交中止执行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如原判决可能错误的材料)。
  • 若您作为胜诉方,在再审立案后仍可申请强制执行,但需关注法院是否裁定中止执行。
  • 对于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即使申请再审,也可优先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3条(原第206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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