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续期间获得的父母赠与股权,一般需先判断赠与合同是否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再据此确定股权归属及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
- 股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如果父母在赠与股权时,通过赠与合同明确表示该股权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股权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 处理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股权的持有方可以单独决定股权的处置方式,包括转让、质押等,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当然,如果股权的持有方愿意,也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将股权的部分或全部权益转让给另一方。
赠与合同未明确只归一方
股权归属:如果父母在赠与股权时,没有通过赠与合同明确表示该股权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股权就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处理方式:
-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股权的分割方式,包括一方保留股权、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双方共同持有股权等。
- 诉讼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股权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股权进行分割。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股权的来源、贡献、婚姻期间的共同经营情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特殊情况
- 股权登记:如果股权已经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即使赠与合同中未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该股权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股权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可以对抗第三人。
- 婚后增值部分:如果股权在婚后发生了增值,那么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增值是由于市场因素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那么增值部分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增值是由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等原因造成的,那么增值部分就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