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商场签好了租赁合同最后没有租需要赔钱吗-李翰轶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合同纠纷

是否需要赔钱取决于合同具体条款及未履行租赁的原因,需分情况讨论:

  1. 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如违约金、定金罚则等)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若您单方解除合同且无合法理由(如商场存在根本违约),则构成违约,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例如:

    • 合同约定“承租方提前解约需支付2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则您需支付该金额;
    • 若您已支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587条,商场有权没收定金或要求双倍返还(视定金性质而定)。
  2.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但您无正当理由解约
    商场可依据《民法典》第584条主张实际损失赔偿,包括:

    • 商场为履行合同已产生的费用(如装修补贴、免租期成本);
    • 因您解约导致的空置期租金损失(需商场举证合理寻租期)。
      注:赔偿范围以商场实际损失为限,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的损失。
  3. 若因商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未通过消防验收、未交付场地)
    您有权依据《民法典》第563条解除合同,并要求商场返还已支付款项(如租金、保证金),甚至主张商场赔偿您的损失(如搬迁费用、预期利益损失)。
    关键点:需保留商场违约的证据(如书面通知、照片、沟通记录)。

  4.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即使合同有违约条款,双方也可通过《解除协议》重新约定责任分配(如部分退款、免除违约金)。此时以书面协议为准,口头约定需辅助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

行动建议:

  1. 立即查看租赁合同中“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条款;
  2. 整理与商场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
  3. 若商场主张赔偿,要求其提供损失计算依据;
  4. 协商无果时,可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依合同约定)。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事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提供,我会帮您分析风险点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