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血检120且发生轻微事故,在对方谅解的情况下,检察院是否不予起诉并非绝对,需结合具体情节、悔罪表现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从血液酒精含量及事故情节角度分析
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您提到血检结果为120,已超过该标准,原则上构成危险驾驶罪。然而,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认为是犯罪,或依法不起诉。轻微事故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属于从轻情节,但仅凭此尚不足以直接得出不予起诉的结论,还需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判断。
二、从对方谅解的角度分析
对方谅解是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因素,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性的降低。在危险驾驶罪中,若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损失、取得对方谅解,并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可能会考虑从宽处理,包括不予起诉或建议法院从轻处罚。但谅解并非决定性因素,检察院仍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进行综合判断。
三、从悔罪表现及其他从轻情节角度分析
除了对方谅解外,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也是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的重要考量因素。若您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主动接受处罚,并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可能会给予从宽处理。此外,若存在其他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初犯、偶犯等,也可能对检察院的决定产生积极影响。
四、法律建议
总结:血检120且发生轻微事故,在对方谅解的情况下,检察院是否不予起诉需结合具体情节、悔罪表现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建议您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损失、准备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