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中插广告是违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6号),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播出电影时,插播广告参照前款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在影视剧的播放过程中,不允许插入广告,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
此外,该规定还强调了电视剧剧名画面出现之后、剧情开始之前,本集电视剧剧情结束后、片尾字幕之前,以及在播出演职人员表等片尾字幕内容时,也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广告。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观众的观影体验,避免广告对影视剧的观看造成干扰。
因此,如果影视剧在播放过程中插入了广告,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观众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影视制作和播出机构也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影视剧的播放质量和观众的观影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