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必删并不能完全豁免法律责任。
即便侵权方在意识到自身的违法侵权行为之后,迅速地将相关内容予以撤下,也不意味着其能够逃脱法律所施加的惩罚与制裁。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包括未经授权便擅自使用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且此种行为已然构成了对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仅凭简单的删除侵权内容,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侵权行为的本质特征或者规避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例如,在某案例中,一个公众号未经许可使用了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拥有著作权的一张摄影作品,尽管其后来删除了侵权图片,但仍被起诉至法院,并最终承担了赔偿责任。这表明,“侵权必删”并不能作为免除法律责任的借口。
因此,我建议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务必先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发现自己无意中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主动与著作权人联系,协商赔偿事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法律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