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关于“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情节严重的”这一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个人档案资料是记录个人经历、学历、职称等重要信息的重要文件,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维护个人权益和社会秩序至关重要。因此,我国法律及党内法规对于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行为有着严格的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行为,一旦查实,将给予行为人严重警告处分。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个人档案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高度重视,以及维护档案管理秩序的决心。
如果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行为情节严重,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具体来说,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党员,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变个人档案内容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与“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相比,“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行为危害性更大、影响更恶劣。因为篡改、伪造行为是对已经存在的个人档案资料进行恶意修改或制造虚假信息,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档案的真实性,还严重损害了档案管理的公信力和社会秩序。
综上所述,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是违法的,并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因此,我强烈建议所有人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尊重事实,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需要,可以查阅相关法规或咨询专业的法律或党务工作者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