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著作权等同于什么-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狭义著作权等同于民事主体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具体来说,著作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一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著作权,仅指民事主体对作品本身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等财产权利。这些权利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精神支配和经济利益获取的基础。

而广义的著作权则还包括了邻接权,即民事主体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如表演者对其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组织对其播放的节目信号等享有的权利。但狭义著作权并不包含这些邻接权。

在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著作权即版权”,这使得“著作权”和“版权”在我国立法中成为同义词。因此,狭义著作权在法律意义上与版权是等同的,都是指民事主体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