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保了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吴洁银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刑事辩护

针对您提出的“被执保了复议申请书怎么写”的问题,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执保复议申请书撰写指南及范例,供您参考:


执保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您的姓名/名称] [写明您的身份信息,如为自然人,需写明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如为法人,需写明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代理人:[如有委托代理人,需写明代理人姓名、所属律所等信息]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名称] [写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格式同申请人部分]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具体执行保全裁定文号]执行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具体财产信息,如银行账户账号及开户行、房产地址等]的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一、原裁定存在事实认定错误

  1. 债权债务关系不清晰 在原执行保全案件中,被申请人主张申请人与其存在[具体债务纠纷类型,如借款合同纠纷],但实际情况是双方之间的交易往来复杂,并非简单的借贷关系。例如,在[具体时间段],双方曾有过多次业务合作,涉及货物买卖、服务提供等多种经济行为。其中部分款项往来是基于合作业务的正常资金流转,而非被申请人所称的借款。然而,法院在未全面审查双方交易背景、资金流向及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就认定申请人欠付被申请人款项,进而作出保全裁定,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2. 财产保全范围超出合理限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但在本案中,被申请人请求的债权金额仅为[X]元,而法院却裁定保全了申请人价值[X]元的财产,明显超出了合理的保全范围。以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为例,被冻结的账户内不仅包含申请人的日常经营资金,还涉及到员工的工资发放、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等重要款项。这种过度保全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申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经营困难。

二、原裁定适用法律不当

  1. 未充分考虑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在作出保全裁定时,未能充分权衡双方的利益,过于偏向被申请人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但同时也应当避免对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在本案中,申请人一直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且愿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与被申请人的纠纷。然而,法院却在没有充分评估保全措施对申请人影响的情况下,采取了过于严厉的保全手段,这违背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

  2. 违反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选择对被保全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进行保全。但在本案中,法院直接冻结了申请人用于日常经营的主要银行账户,导致申请人无法正常开展业务,违反了上述司法解释的精神。

三、申请人具备充分的履行能力

  1. 拥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申请人名下除了被保全的财产外,还拥有其他足以保障将来判决执行的财产。例如,申请人拥有一处位于[房产地址]的商业房产,该房产市场价值较高,足以覆盖被申请人主张的债权金额。此外,申请人还在多家企业持有股权,这些股权也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因此,即使不解除对现有财产的保全措施,也不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

  2. 积极表达还款意愿并提供担保 自纠纷产生以来,申请人始终积极与被申请人沟通协商,表达了强烈的还款意愿。同时,为了证明自己的履行能力,申请人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可以邀请有实力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者提供其他等值的有价证券作为担保。这样既能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避免因过度保全给申请人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综上所述,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认为原执行保全裁定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和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且申请人具备充分的履行能力和积极的还款意愿。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特向贵院提出执保复议申请,恳请贵院依法撤销原裁定,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此致 [具体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盖章):[您的姓名/名称] [申请日期]


希望这份指南及范例能够帮助您撰写出一份清晰、详细、有深度的执保复议申请书。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