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保了写复议书都要写啥内容-孟国栋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刑事辩护

被执保后写复议书,核心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信息

  1. 申请人信息:需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详细的身份信息。如为自然人,应写明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如为法人,则需写明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2. 被申请人信息:同样需要写明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相应的身份信息,格式与申请人部分相同。

二、请求事项

明确提出复议请求,即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特定的执行保全裁定书,并解除对申请人特定财产的保全措施。例如:“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具体执行保全裁定文号]执行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具体财产信息,如银行账户账号及开户行、房产地址等]的保全措施。”

三、事实与理由

这是复议书的核心部分,需要详细阐述原裁定存在的问题以及申请人提出复议的理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1. 原裁定存在事实认定错误:

    • 债权债务关系不清晰:指出原裁定中认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实际情况不符,例如双方之间的交易往来复杂,并非简单的借贷关系,而是涉及货物买卖、服务提供等多种经济行为。
    • 财产保全范围超出合理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如法院裁定保全的财产价值明显超出了被申请人请求的债权金额,且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 原裁定适用法律不当:

    • 未充分考虑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作出保全裁定时,未能充分权衡双方的利益,过于偏向被申请人一方,违背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
    • 违反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选择对被保全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进行保全。如法院直接冻结了申请人用于日常经营的主要银行账户,违反了上述规定。
  3. 申请人具备充分的履行能力:

    • 拥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名下除了被保全的财产外,还拥有其他足以保障将来判决执行的财产,如商业房产、股权等。
    • 积极表达还款意愿并提供担保:申请人始终积极与被申请人沟通协商,表达了强烈的还款意愿,并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如邀请有实力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者提供其他等值的有价证券作为担保。

四、结论与请求

在复议书的结尾部分,应总结上述事实与理由,并再次明确提出复议请求,即恳请法院依法撤销原裁定,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例如:“综上所述,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认为原执行保全裁定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和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且申请人具备充分的履行能力和积极的还款意愿。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特向贵院提出执保复议申请,恳请贵院依法撤销原裁定,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在撰写复议书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语言要准确、清晰: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语言,确保复议书的内容能够准确表达申请人的意思。
  • 证据要充分、确凿: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如交易记录、银行流水、财产证明等。
  • 格式要规范:复议书应按照法律文书的格式进行撰写,包括标题、称谓、正文、结尾等部分,确保格式规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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