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主要来源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以下是对该通知中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依据的详细解读:
一、劳动关系成立的基本条件
当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若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则劳动关系成立:
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而劳动者则需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管理与报酬: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需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需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这表明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和管理,且其劳动成果与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关。
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需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劳动内容需与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业务需求等紧密相关。
二、认定劳动关系的参照凭证
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这些凭证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经济上的从属关系。
身份证明证件: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些证件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身份上的关联。
招用记录: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这些记录能够证明劳动者曾向用人单位表达过求职意愿,并接受了用人单位的录用。
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能够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出勤情况等,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之一。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尤其是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往往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三、劳动关系认定的其他要点
用工管理权:用人单位需对劳动者具有用工管理权,双方之间形成人身及经济上的从属关系。这意味着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和管理,且其劳动成果与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关。
稳定性与持续性:劳动关系通常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是临时性的、一次性的,而是长期、稳定的。
报酬支付方式:虽然报酬支付方式(如计件付酬、计时付酬等)不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但报酬支付方式能够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在劳动关系中,报酬通常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主要经济来源。
四、案例分析
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鲁民申9226号案件为例,该案件中再审申请人孙某江主张与被申请人五莲县弘博石材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最终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的判决依据主要包括:孙某江与弘博石材公司之间约定按所切割的数量进行计算报酬,系计件付酬;弘博石材公司对孙某江不进行考勤;孙某江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孙某江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需接受弘博石材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及考核管理,不能证明双方存在身份上的支配和从属关系。
综上所述,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主要包括主体资格、劳动管理与报酬、业务组成部分等基本条件,以及工资支付凭证、身份证明证件、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参照凭证。同时,用工管理权、稳定性与持续性、报酬支付方式等也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