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了5株兰花判刑多少年-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6-01-06 刑事辩护

挖了5株兰花,若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可能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具体判刑年限需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判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法律后果。

情节严重程度

  1. 一般情节:如果挖的5株兰花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但并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如未导致植物死亡或大量减少,且行为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等,可能被视为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情节严重:如果挖的兰花数量较多(虽然本案为5株,但若结合其他因素如植物种类、稀有程度等),或者行为人多次采挖、出售获利较多,或者导致植物大量死亡或濒临灭绝等严重后果,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际案例

从实际案例来看,如会昌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非法采挖野生兰花案,被告人陈某某采挖野生兰花5丛(经鉴定为建兰103株、寒兰38株、多花兰15株,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部分出售获利2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例表明,即使采挖数量不多,但若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且存在出售获利等情节,仍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

建议与提醒

  1. 增强法律意识:个人或集体在野外、山上遇到自己不认识的野生植物时,千万不要随意采挖,以防触犯法律。

  2. 了解保护名录: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除兔耳兰外所有野生兰花均被列入该名录。因此,在采挖前务必确认植物是否属于国家重点保护范围。

  3. 积极配合调查:如果不幸涉及此类案件,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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