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药品溯源制度的,将面临以下处罚:
行政处罚措施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若企业未遵守药品追溯制度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风险
若未建立溯源制度的行为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犯罪行为关联(如故意隐瞒药品来源、篡改数据等),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或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其他连带后果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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