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调查银行第3人取款取证怎么写-宋子明律师|法行宝
2026-01-05 行政纠纷

申请法院调查银行第三人取款记录的申请书,核心在于明确申请事项、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以下为撰写要点及示例:

  1. 标题与抬头
    标题直接写明“调查取证申请书”,抬头为“XX人民法院”,需与案件受理法院一致。

  2. 申请人信息
    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写明名称、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信息。

  3. 申请事项
    明确请求法院向XX银行(具体支行)调取第三人XX(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XX时间段内的取款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取款时间、金额、账户信息等)。
    示例:
    “请求贵院依法向中国XX银行XX支行调取第三人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取款记录,包括取款时间、金额、账户尾号及交易凭证。”

  4. 事实与理由
    需结合案件背景说明调查取证的必要性,通常包括:

  • 案件关联性:第三人取款记录与案件争议焦点(如财产分割、债务履行、侵权赔偿等)存在直接关联,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
  • 自行取证困难:因银行取款记录属于金融机构保密信息,申请人无法通过自身渠道获取,需法院依职权调取。
  • 法律依据:引用《民事诉讼法》第67条(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0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法院可依申请调查)。
    示例:
    “本案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第三人张三系被告李四的亲属,其名下账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大额取款记录,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因申请人无法直接获取银行交易明细,特申请法院调取以查明事实。”
  1. 证据清单(可选)
    若已掌握部分线索(如账户尾号、取款时间范围),可附于申请书后,便于法院精准调取。

  2. 落款
    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明申请日期,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

完整示例:

调查取证申请书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五,男,1980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向中国XX银行XX支行调取第三人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取款记录,包括取款时间、金额、账户尾号及交易凭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李四离婚纠纷一案(案号:XXXX),现处于财产分割阶段。第三人张三系李四之兄,其名下账户(尾号XXX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发生大额取款(单笔超过5万元),累计金额达XX万元。申请人怀疑该款项系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但因银行交易记录属于个人隐私,申请人无法自行获取,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0条,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以查明事实。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五(签字)  
2024年X月X日  

注意事项:

  1. 申请书需一式两份,法院留存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 若案件涉及多个银行或第三人,需分别列明;
  3. 法院审查后可能要求补充材料,需配合及时提供。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