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制定机关-高黎律师|法行宝
2026-01-04 房产纠纷

《土地管理法》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法律制定权限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等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负责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由于《土地管理法》属于调整土地资源管理关系的专门性法律,不属于基本法律范畴,因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2. 立法程序依据
    该法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循《立法法》规定的程序:

  • 立项阶段:由国务院提出立法建议案,说明立法必要性及主要内容;
  • 审议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草案进行三次审议,期间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吸纳民意;
  • 表决阶段: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后公布施行。
    现行有效版本为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版。
  1. 法律位阶说明
    作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土地管理法》属于普通法律范畴,其效力层级低于宪法但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当该法与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冲突时,需依据《立法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冲突解决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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