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怎么走程序-陈俊如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工伤认定的程序,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工伤认定是一个严谨且规范的过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工伤认定的具体程序:

一、申请时限与主体

  1. 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个人或亲属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交以下特殊证明材料: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提交突发疾病死亡证明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证明;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三、审核与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全部补正材料后,会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工作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调查核实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五、作出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六、送达与复议诉讼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工伤认定的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