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量超合同10 是指送审工程量吗-杨贵清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合同纠纷

“工程工程量超合同10%”这一表述,并不直接等同于指送审工程量超合同10%,它可能涉及多种情况,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合同约定角度:

    •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量超出的比例计算方式,并且特别指明了是相对于合同工程量而言,那么“工程工程量超合同10%”就是指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可能是送审工程量,也可能是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比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超出了10%。
    •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是相对于哪个阶段的工程量进行计算,那么就需要根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原则,结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等来确定。
  2. 送审工程量角度:

    • 送审工程量是承包方在工程完工后,向发包方提交的用于结算的工程量。如果送审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超出了10%,并且这一超出部分得到了发包方的认可或者经过审计确认,那么就可以说“工程工程量超合同10%”是基于送审工程量的。
    • 但是,如果送审工程量超出了合同工程量,但发包方对超出部分有异议,或者经过审计后发现送审工程量存在虚报、多报等情况,那么就不能简单地认为“工程工程量超合同10%”就是基于送审工程量的。
  3. 实际完成工程量角度:

    • 实际完成工程量是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完成的工程量,它可能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原因与合同工程量存在差异。如果实际完成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超出了10%,并且这一超出部分得到了发包方的认可或者经过审计确认,那么同样可以说“工程工程量超合同10%”。
    • 在这种情况下,送审工程量可能只是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但“工程工程量超合同10%”的判断是基于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的比较。

法律建议:

  • 在处理工程工程量超合同的问题时,建议首先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变更、结算等方面的约定。
  •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在送审工程量时,建议承包方确保送审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虚报、多报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发包方也应对送审工程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结算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可能后果:

  • 如果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且未经发包方认可或审计确认,承包方可能面临无法获得相应工程款的风险。
  • 如果发包方对送审工程量有异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能导致工程结算延误、争议升级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如有任何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