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犯受贿罪-杨磊磊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刑事辩护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下是对可能构成受贿罪的人员的详细分析:

  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具体范围: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例如,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法院的法官、检察院的检察官等。
    • 行为特点:他们利用手中掌握的行政审批、执法等权力,以权谋私,将公共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例如,某市建设局局长在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若收受开发商财物并为其提供帮助,即构成受贿罪。
  2.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具体范围:这些单位中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如果其职务具有公务性质,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例如,国有企业的经理、医院的院长、学校的校长等。
    • 行为特点:在经济活动中,他们可能利用职务之便干预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特定关系人或利益相关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例如,某大型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在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若收受供应商贿赂并给予其便利,即构成受贿罪。
  3. 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具体范围:这类人员虽然在非国有单位工作,但由于其是受国有单位的委派,且从事的是公务活动,因此也视为国家工作人员。例如,国有企业派往合资企业的管理人员。
    • 行为特点:他们虽然身处非国有单位,但由于身份和职责的特殊性,仍然代表国有单位的利益和意志行使公权力。在工作中,他们可能受到各种利益的诱惑,一旦放松警惕,就可能走上受贿犯罪的道路。例如,某国有企业委派到其控股的私营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的人员,若在工作中收受合作方的贿赂,为其在项目合作中提供便利,即构成受贿罪。
  4.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 具体范围:这包括一些虽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编制,但依法履行公共职责的人员。例如,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也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 行为特点:他们的工作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出现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例如,村委会成员在协助政府进行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工作时,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被征收户或被拆迁户的贿赂,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也属于受贿罪的范畴。

构成受贿罪还需满足以下行为特征: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来实施受贿行为,如利用审批权、监管权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据此收受财物。
  • 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索取他人财物即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即被动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这是受贿罪的主观要件之一,即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财物的同时,必须承诺或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利益”既包括正当利益,也包括不正当利益;既可以是已经实现的利益,也可以是尚未实现但承诺为他人谋取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三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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