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公安机关与要求立案的文书通常需要分别撰写,但可以合并提交,以下分别说明撰写要点及合并提交的方式:
一、控告公安机关的文书撰写要点
控告公安机关,通常是因为认为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撰写控告书时,应包含以下要点:
示例:
控告书
控告人:XXX,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被控告机关:XX市公安局XX分局。
控告事项:XX市公安局XX分局在处理XX案件时,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
事实与理由:XXXX年XX月XX日,控告人因XX原因被XX市公安局XX分局传唤。在传唤过程中,分局工作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对控告人进行了非法拘禁和殴打,导致控告人身体受伤。同时,分局在处理案件时,未依法调查取证,仅凭一方之词就作出了对控告人不利的处理决定。控告人认为,分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侵犯了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请求事项:请求XX市公安局对XX分局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控告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证据材料:附上医院诊断证明、照片、录音等证据材料。
此致
XX市公安局
控告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要求立案的文书撰写要点
要求立案,通常是因为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撰写要求立案的文书时,应包含以下要点:
示例:
立案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申请事项:请求XX市公安局对XX涉嫌XX罪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X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发现XX在XX地点实施了XX行为,该行为已涉嫌构成XX罪。申请人立即向XX市公安局报案,但公安机关未予立案。申请人认为,XX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刑法规定,且证据确凿,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事实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请求事项:请求XX市公安局对XX涉嫌XX罪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三、合并提交的方式
如果控告公安机关的同时,也要求公安机关对某起犯罪事实进行立案侦查,可以将控告书和立案申请书合并提交。在合并提交时,可以在控告书中简要提及要求立案的事项,并在立案申请书中详细阐述犯罪事实和立案理由。或者,也可以分别撰写两份文书,并一同提交给公安机关。
合并提交示例(在控告书中提及立案申请):
控告书(含立案申请)
控告人:XXX,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被控告机关:XX市公安局XX分局。
控告事项:XX市公安局XX分局在处理XX案件时,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同时,申请人发现XX在XX地点实施了XX行为,已涉嫌构成XX罪,请求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以下部分与上述控告书和立案申请书的内容相似,分别阐述控告事实与理由、立案事实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
此致
XX市公安局
控告人/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在撰写和提交文书时,请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