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行为构成骗取拆迁款-南辉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拆迁安置

骗取拆迁款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特殊情况下还可能构成贪污罪。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析:

一、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1. 行为主体:

    • 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在实践中,多为被拆迁人或者与拆迁项目相关的利益人员。
  2. 主观方面:

    • 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骗取拆迁补偿款,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3. 客体:

    •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在拆迁补偿过程中,政府或相关单位按照合法程序和标准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而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行为使得这些款项被非法获取,损害了国家或集体的财产权益。
  4. 客观方面:

    • 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常见的欺诈手段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例如,虚报房屋面积、虚构高档装修或附属设施、编造家庭成员情况、隐瞒房屋产权纠纷或违规搭建等情况,以及伪造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建房审批文件等,或篡改相关文件上的关键信息。
  5. 量刑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结合司法实践,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二、构成贪污罪的情形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拆迁款,则可能同时构成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同样依据贪污的数额以及犯罪情节而定,且通常较诈骗罪更为严厉。

三、法律后果与防范建议

  1. 法律后果:

    • 骗取拆迁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还可能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一旦构成犯罪,行为人不仅需要退还骗取的补偿款,还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事处罚,并可能被处以罚金。
  2. 防范建议:

    •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对拆迁补偿政策的了解,明确告知骗取补偿款的严重后果。
    • 严格审核与监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拆迁补偿款的审核与监管力度,确保补偿款的发放公平、公正、合法。
    • 诚实申报财产和权益:被拆迁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申报自己的财产和权益,避免采取任何欺诈手段来获取不当利益。

综上所述,骗取拆迁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国家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任何手段骗取拆迁款或其他公共财物。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