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被车撞受伤却没钱去医院复查,可尝试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 联系肇事方或其保险公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或肇事方承担。
- 操作建议:立即联系肇事方,要求其或其保险公司垫付复查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若对方拒绝,可保留医疗记录、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后续通过诉讼主张赔偿。
- 注意:若肇事方未投保或逃逸,可向交警部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需符合条件,如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等)。
-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
-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
-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
- 操作建议: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事故认定书、医疗证明等材料。
- 通过法律援助或诉讼主张权利
- 法律援助:若经济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法律帮助(需符合收入标准,如低保家庭、残疾人等)。
- 诉讼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诉讼中可申请先予执行(法院裁定对方先行支付部分费用)。
- 证据准备:保留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费用单据、收入证明等材料,以证明损失与事故的因果关系。
- 联系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
部分地区民政部门或慈善组织可能提供临时医疗救助,可咨询当地社区或民政局了解申请条件。
行动建议:
- 优先与肇事方或保险公司沟通,明确责任主体;
- 若对方不配合,及时申请救助基金或法律援助;
- 保留所有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提供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