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和含义-罗艺允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及其含义如下:

  1. 合法原则

    • 含义: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基础,它要求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包括合同主体、内容、形式及程序的全面合法性。
    • 具体要求:
      • 主体合法: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则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一般为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且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有效的劳动关系。
      • 内容合法: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例如,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上限。
      • 形式合法:除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以确保双方权益明确,便于争议解决。非全日制用工可订立口头协议,但为了保障双方权益,建议也采用书面形式。
      • 程序合法: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应采用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方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公平原则

    • 含义: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公平合理,避免显失公平的情况出现。
    • 具体要求:在确定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劳动保护等方面,应兼顾双方利益,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衡。用人单位不得利用其优势地位设置不合理的条款,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也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不得提出过分要求。
  3. 平等自愿原则

    • 含义:平等自愿原则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地位平等,完全出于各自的真实意愿。
    • 具体要求:
      • 平等: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 自愿: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是在充分表达各自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能强迫用人单位录用。
  4. 协商一致原则

    • 含义: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应当由双方充分协商,并在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内容。
    • 具体要求:双方应就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重要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只有双方都同意合同的具体条款,劳动合同才能成立。若在某些条款上无法达成一致,则劳动合同不能成立,双方可继续协商或选择不订立合同。
  5. 诚实信用原则

    • 含义: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以诚实、善意的态度对待对方,如实告知相关情况,不得有欺诈、隐瞒等行为。
    • 具体要求:
      • 用人单位应如实向劳动者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关心的重要情况。
      • 劳动者也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若劳动者隐瞒真实情况或进行欺诈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结与建议: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确保双方权益的关键步骤,遵循上述原则有助于保障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务必严格遵守这些原则,确保合同的公正性和可执行性。若遇到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