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 还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吗-张勇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合同纠纷

固定单价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价格是不可调整的,但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进行价格调整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下的不可调价原则

固定单价合同,其核心特点在于合同签订时已明确约定了单价,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单价通常是固定不变的。这种合同类型旨在让承包商承担价格风险,而发包方则承担量的风险。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固定单价合同的价格不应随意调整。

二、特定情况下的可调价情形

  1. 合同有明确约定

    • 工程量变化超出约定范围: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量变化达到一定幅度(如±10%或±15%)时单价可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则当实际工程量增减超过此比例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单价进行相应调整。
    • 主要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如合同中已设定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系数(如±5%),且这些材料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当实际价格波动超出此范围时,也可能触发单价的调整机制。
    • 结构形式或施工工艺重大变更: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结构形式变更、施工工艺重大调整等根本性变化,导致施工成本显著增加或减少,且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此时单价亦需进行相应调整。
  2. 合同无明确约定但法律允许

    • 显失公平原则的应用: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若工程量变化过大或其他客观情况导致合同履行显失公平,即一方当事人因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面临明显不公平的待遇时,该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单价调整条款,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仍有权主张对单价进行调整以恢复合同的公平性。
    • 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的协商调整:在合同未明确约定且未出现法定解除或变更情形的情况下,如果工程量的重大变化确实对双方利益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双方应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就单价调整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 其他特定情形

    • 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如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如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且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调价;协商不成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建设工程计价政策调整:在建设工程领域,如果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发布了新的计价政策、规范等,且明确要求对已签订合同进行相应调整的,固定单价合同可以根据这些政策进行调价。

三、操作建议

  1. 充分协商:在调整固定单价合同的价格时,双方应就调价的原因、幅度和方式等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调价是基于双方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
  2. 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一致后,务必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明确调价后的价格及相关条款,以避免后续纠纷。
  3. 遵守法律法规:调价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调价行为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固定单价合同中的单价调整并非绝对不可行,而是需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及法律法规来灵活处理。为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建议在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单价调整的条件和方式。若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