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对货物风险的转移是如何规定的-王仝菲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合同纠纷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对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主要遵循以下几个核心原则:

  1. 交货时间原则:

    • 基本规定:风险通常随着货物的交付而转移。具体来说,如果货物涉及运输且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那么风险自货物按照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就转移给买方承担(CISG第67条)。在不涉及运输的情况下,风险则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转移(这基于CISG的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原则)。
    • 法律后果:一旦风险转移给买方,买方就需要承担货物在后续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坏,除非这些损失或损坏是由卖方的行为导致的(CISG第66条)。
  2. 过失划分原则:

    • 前提条件:风险转移以交货时间为基准,但这一转移是有条件的,即卖方在交货时没有违约责任。
    • 违约情况:如果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过失或违约行为造成的,那么即使货物已经交付,卖方仍然需要承担责任。相反,如果损失或损坏是由于买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或者是由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那么买方通常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3. 国际惯例优先原则:

    • 基本规定: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通常会选择适用某种国际惯例来规范交易行为。这些国际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往往对风险转移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选择了适用某种国际惯例,那么该惯例中的风险转移规则将优先于CISG的规定。
    • 实践应用:例如,在合同中明确选用FOB、CIF等贸易术语,可以简化风险转移条款,因为这些术语已经明确规定了风险转移的时间点。
  4. 划拨前提条件原则:

    • 基本规定:根据CISG的规定,货物在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不发生转移。划拨,又称特定化,是指通过订立合同、对货物进行包装、加上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通知等方式表明货物已归于合同项下。
    • 具体规定:在涉及运输的情况下,如果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即使货物已经交付给第一承运人,风险也不发生转移。在不涉及运输的情况下,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前,不得视为已交给买方处置。

特殊情况下的风险转移:

  • 在途货物的买卖:对于在途货物的买卖,自合同订立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
  • 买方迟延受领货物: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一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时,风险方始转移。但如果买方未及时提货,风险将从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届满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风险转移的法律后果:

  • 一旦风险转移给买方,买方就需要承担货物在后续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坏。相反,如果风险尚未转移给买方,那么这些损失或损坏将由卖方承担,除非卖方能够证明这些损失或损坏是由于买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或者是由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循CISG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原则,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公平性。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转移的具体条款,包括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以及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等,以减少潜在纠纷和损失。同时,双方还应关注各自在交易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特别是与货物保管、运输和接收相关的过失责任,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