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不交物业费起诉要写什么起诉名-李英华律师|法行宝
2026-01-01 房产纠纷

起诉的案由应确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以下为详细分析:

  1. 法律关系基础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未按约定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有权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此类纠纷的核心法律关系为合同关系,故案由应围绕合同性质确定。

  2. 案由确定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列为第四级案由(三级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该案由适用于物业服务人起诉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形,符合本案法律关系特征。

  3. 起诉状关键要素
    除案由外,起诉状需包含:

    • 原告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
    • 被告信息:业主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要求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如有约定);
      事实与理由:
      • 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或事实服务关系);
      • 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具体期间及金额;
      • 物业服务人已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如保洁、安保、设备维护记录等);
      • 业主拒付费用的抗辩不成立(如未举证服务瑕疵)。
  4. 注意事项

    • 若业主以“物业服务不达标”抗辩,需在诉讼中提交证据(如照片、视频、投诉记录等),否则可能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 物业服务人应提前催缴并留存书面催告证据(如EMS催缴函、律师函等),以满足诉讼时效中断条件;
    • 若合同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业主可请求法院调整至合理范围(通常为LPR的1.3-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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