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国企没有年假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国企不提供年假是不合法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具体来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则为15天。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国企员工。
国企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更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国企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不按照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对于这种情况,人事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于逾期不改正的,还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要求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以及加付赔偿金。
因此,如果您所在的国企没有提供年假,或者年假待遇不符合国家规定,您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建议您在投诉和举报前,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看是否能够通过内部途径解决问题。如果沟通无果,再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