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买单功能上线 用户与商家权利义务如何界定-李厚伟律师|法行宝
2025-12-30 合同纠纷

结论概述:抖音“买单”功能上线后,用户与商家的权利义务界定需结合《民法典》合同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电子支付指引》等法规,从合同关系、支付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家合规经营四个维度综合分析。以下结合新闻背景展开具体解读:

1. 合同关系维度:支付行为构成电子合同成立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491条,当事人通过信息网络订立合同的,自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抖音“买单”功能中,用户扫码输入金额并确认支付的行为,可视为向商家发出要约;商家通过系统接收订单并完成扣款,构成承诺,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
新闻背景关联:餐饮、休闲娱乐类商家通过二维码引导用户关注领券后支付,需注意《民法典》第496条对格式条款的规定。若商家将“关注领券”设置为支付前置条件,可能涉及对消费者选择权的限制,需以显著方式提示用户并取得同意,否则可能因“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导致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2. 支付安全维度:平台与商家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第25条,支付机构需保障交易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不可抵赖性。抖音作为支付服务提供方,需确保支付系统安全,防止用户资金被盗刷或信息泄露;商家则需妥善保管收款码,避免被篡改或冒用。
新闻背景风险点:若部分商家二维码直接跳转支付页面(如便利店场景),需警惕“虚假二维码”风险。若因商家未尽到审核义务导致用户资金损失,商家可能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承担过错侵权责任;抖音若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则需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承担相应责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维度:知情权与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9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抖音“买单”功能中,用户需在支付前手动输入订单金额,这一设计符合“明码标价”要求;但若商家通过二维码强制跳转关注领券(如餐饮场景),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选择权。
新闻背景延伸思考:若商家以“不关注领券无法支付”为由变相强制关注,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规定。用户有权拒绝并选择其他支付方式(如支付宝、微信支付),抖音作为平台方需提供便捷的切换入口。

4. 商家合规经营维度:税务与数据合规

商家通过抖音“买单”功能收款,需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9条,商家需如实开具发票,不得虚开或拒开发票;同时,商家需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仅在用户明确同意范围内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如支付数据、消费习惯)。
新闻背景合规建议:商家应与抖音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数据使用范围、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抖音则需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防止用户数据被滥用。若商家将用户数据用于营销(如推送广告),需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4条取得用户单独同意。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移动支付领域的法律挑战

抖音“买单”功能的上线,标志着移动支付市场从“双寡头”(支付宝、微信支付)向“多极竞争”转变。未来可能引发以下法律问题:

  1. 反垄断合规:若抖音通过补贴、排他性协议等方式限制商家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17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
  2. 支付安全标准:抖音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对支付业务资质、备付金管理的要求,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3. 跨境支付监管:若抖音未来拓展境外支付场景,需遵守《外汇管理条例》及跨境支付相关法规,防止资金非法流动。

总结建议:用户在使用抖音“买单”功能时,应仔细核对订单金额,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资金损失;商家需规范收款码使用,确保合规经营;抖音则需完善支付安全机制,平衡商业创新与用户权益保护。若遇纠纷,可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主张权利。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